宋何㮚兄弟事二則
按:何棠、何㮚、何榘兄弟史稱“三鳳”事並不是一帆風順的,今將個中的曲折道來………。
一宋徽宗欽點的進士是誰?
何㮚是宋政和五年(1115)榜狀元無疑,但這之中有曲折……… 。
《潘舎人年譜》“五年,中上舎第三名,為省試經魁。及廷尉,徽宗合前後所試文觀之,謂通經學,欲擢為第一。大臣以故事當選廷試士,因置第二。登何㮚榜中榜眼,授文林郎、辟雍博士”。
此條出明大學士宋濂《潘舎人年譜》。釋文:政和五年(1115),潘良貴中上舎第三名,宋徽宗結合省、廷所試文的審閱,以潘良貴精通經學,想欽定其為廷試第一。大臣們以舊例(老規矩)將潘選廷試士,放在第二名,得何㮚榜中榜眼,授官文林郎、辟雍博士。
《山堂肆考》:宋政和丙申(乙未)殿試,何㮚為狀元。潘良貴為次之。比年少、有風貌而第三人郭少友,頗古怪唱名,日呵出御街。觀者皆曰:狀元真何郎,榜眼真潘郎,第三人真郭郎也。這郭郎真有點不服前兩名,特別是潘郎。《山堂肆考•卷一百二十》(明)彭大翼 撰
何㮚榜榜眼潘良貴(1094-1150),字子賤,金華人。欽宗靖康元年(1126)召對,其“論何㮚等人不可用”。(按:筆者以為,在掦文抑武的宋代,特別在北宋靖康時,誰主政都挽救不了日益沒落的大宋帝國。何㮚還是力主抗金的,無奈江河日下。其在金營最後的內心“陳述”:念念通前劫,依依返舊魂,人生會有死,遺憾滿乾坤。對大宋帝國的留戀,已將生死置之外度。保住了晚節)《宋史卷•三五三》:建炎初………,乃改贈大學士,官其家七人。此評價是何㮚最後的歸宿。
二何榘盜官錢以數萬緡?
何榘,㮚弟也。知何榘嘗知万州、復州。據清徐松辑《宋會要輯稿•職官•七一》:乾道二年(1166)五月何榘知眉州。侍御史王伯庠彈劾其知渠州時,盜官錢數萬緡,遂落職。此其行事大畧之可考者。《宋人年譜叢刊•張元幹年谱》主編審尹波等/川大出版社/2003年版;
查閱原文《宋會要輯稿•職官•七一•黜降官八段》:新知劍州何榘,新知眉州康保明並放罷,永不得知州軍差遣。以侍御史王伯庠論:“遊問貪官殘不法,千里被害。榘,何㮚之弟。素無行檢,知渠州盜官錢以數萬緡。俊明昨知渠州,荒放燕飲,百事馳廢。”故有是命。
又同治《渠縣誌》卷五十二首一卷清何慶恩修/賈振麟、金傳培纂/同治三年刻本。
何榘,仁壽人。建炎二年戊申李易榜進士。隆興二年(1164)牧渠(州)。
何令修,仁壽人。何榘子淳熙二年(1175)牧渠(州)。科分無考。
可知何榘、何令修父子同在渠州任州牧職。
同治《渠縣志•卷十八•寺觀》縣南六十里有冲相寺。宋何榘題名:隆興二年仲春即望,遵依勸農詔旨,雲集父老至冲相寺,恭宣上意,丁寧告諭。戴星出郊,薄暮還成。右朝請大夫、知渠州軍務、主管學事兼管內勸農事、借紫金魚袋 何榘題
何令修作为渠牧也为冲相寺题名………。
何榘盜官錢數万緡一案,筆者僅在宋會要輯稿中見到,其身後的諸多文獻(任職地)並未有載。再說稱何棠、何㮚、何榘為“三鳳”是南宋以後的事,王伯庠彈劾何榘是大在南宋初年,若是這樣,南宋末至明是不會被人稱作“三鳳”的,疑問重重。再則“盜官錢數萬緡”不僅僅是落職這麽簡單,恐怕腦袋要搬家了。又同治、民國《渠縣誌》並未記錄此案。清嘉慶十七年(1812)凃長發主修纂《眉州屬志•卷三•職官志》:宋代眉州主官十幾任未見何榘。因此筆者初步認為此案,還需更多的文獻支持。
文/何 洽
(何氏文化(族學)獨立探研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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